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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」第九條附表一、附表二、附表三及第二十八條附表四,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9屆第1次定期會第25次會議決議「三讀通過」在案, 並經本府108年7月12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3192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自治條例修正附表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9/7/15
發文日期:2019/7/12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82903192B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」第九條附表一、附表二、附表三及第二十八條附表四,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9屆第1次定期會第25次會議決議「三讀通過」在案, 並經本府108年7月12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3192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自治條例修正附表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及雲林縣議會108年6月20日雲議議建定1字第1080001431號函辦理。
二、另請本府工務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規定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,並將備查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雲林縣議會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協助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(
均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令-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修正附表
  • 108.7.12修正第九條附表一、附表二、附表三及第二十八條附表四